陕西将建7个旅游示范县 每县至少一个4A景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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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 8月11日上午,陕西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在西安举行。凤县、华阴市、黄陵县、留坝县7个县(区)被确定为陕西省旅游示范县试点县。各试点县将拿出年财政收入的30%以上作为旅游业发展专项经费,财政投入宣传促销经费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需大于10%。

        为了促进县一级经济的发展,使旅游终端向县级延伸。陕西省在全省7个县(区)开展建设旅游示范县试点工作。陕西省政府在全省选择旅游品位高、规模大的区域,进行县级行政体制综合配套改革,努力建设一批旅游总收入占本县(区)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%以上、人均收入达到一万元、城镇就业人口中旅游从业人数达到30%以上的城镇。

        根据省上安排,第一批试点县有临潼区、凤县、华阴市、黄陵县、留坝县、岚皋县、商南县7个县(市、区)。试点工作从2009年开始,用2年时间是使试点县基本达到旅游示范县标准。到2012年底,各试点县全部达到旅游示范县标准,由省政府统一授牌。

        为此,陕西省政府专门制定了旅游示范县建设考核标准。考核标准规定:各县区必须单独设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;旅游业发展专项经费必须占到年财政收入的30%以上,财政投入宣传促销经费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需大于10%。在旅游接待和服务设施上面,每个县区至少有一处4A级旅游景区;至少有一座三星级旅游饭店;旅游景区设有旅游咨询、受理投诉等功能的游客中心;旅游部门及主要景区建有旅游信息网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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